提起西洋参,要先从它的同属不同种的兄弟中国人参说起。人参的最早记载见于汉代的纬书(用神学附会儒家教义的书)和《神农本草经》,这显然是由于人参像人形而引起神秘的联想,把它当成神草,进而以为它是一种“久服轻身延年”的保健品。此后的一千年间,人参虽也充当药用,但其地位基本上相当于一种供送礼、进贡的土特产。直到晚明,人参才突然获得了“百草之王”、“众药之首”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按《本草纲目》的说法,人参几乎就是一种包治百病的神药。人参由此身价百倍,在中原地带很快就被挖得绝种,只在东北的深山老林中还可找到,以致现在人们一提起人参,就以为是东北长白山特产,不知道在古代,山西上党的人参才被视为佳品。
到了清朝,国人对人参的狂热有增无减,每年有数万人到长白山采参,东北人参也面临着灭绝的命运。为了制止这股滥采之风,保护满人发祥地,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清廷下令禁止私自采参,实行放票采参。但这并不能有效地制止冒死私采。人参的产量一年比一年少。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还印了参票1万张,实发6千张,近百年后,咸丰二年(1852年)所印参票已减少到753张,实发632张,野生人参在清末已难得一见。到现在,野生人参被国家定为一级保护植物,已濒于灭绝。中国市场上见到的价格惊人的“野参”,或者是假冒的,或者是从俄罗斯进口的。据估计,按现在的采挖速度,再过几年,野生人参也将在俄罗斯灭绝。
正是在人参就要绝迹,中国人在寻找其替代品时,西洋参开始上场。1701年,法国耶稣会教士杜德美(P. Jartoux,1668-1720)来华传教,也受到中国人参热的感染,认为的确是一种灵丹妙药。1708年,杜德美受清廷之命绘制中国地图,去东北考察,在距离高丽边界的一个村子里见到了当地人采集的新鲜人参,依原样大小画图。1711年4月12日,他给传教会会长写信,附上了他绘制的人参图,详细介绍了人参产地、形态、生长状况和采集方法,并且推测在地理相似的别的地方也有可能发现人参:人参产地“大致可以说它位于北纬39度-47度之间,东经10度-20度(以北京子午线为基准)之间。……这一切使我认为,若世界上还有某个国家生长此种植物,这个国家恐怕是加拿大。因为据在那里生活过的人们所述,那里的森林、山脉与此地的颇为相似。”
这是人参第一次被详细介绍给西方世界。这封信发表后,影响很大。另一位法国耶稣会教士拉菲托(Joseph-Francois Lafitau)在加拿大魁北克传教,1716年他读了杜德美的信后,意识到他所在的魁北克正是杜德美预言可能发现人参的地方。拉菲托拿了人参绘图给当地印第安人看,他们立即认出是一种他们叫做“嘎兰特区恩”——也就是西洋参——的草药。大多数北美印第安部落很早就已把西洋参当药用,不过用法各不相同,用于治疗头疼、创伤、不孕等等,也没有像中国人那样把它当成灵丹妙药。
拉菲托向法国报告了西洋参的“发现”后,精明的法国商人很快就意识到他们有了一种可以从中国人手中牟取暴利的宝贝。北美各地的法国商人在和印第安人做交易时,除了收购毛皮,也开始大量地收购西洋参——这个传统一直保留到了今天,在现在美国许多皮货商也同时担任西洋参贩。1718年,一家法国皮货公司试着把西洋参出口到中国,大受中国人欢迎,从此开始了西洋参的国际贸易。北美大地出现了一股“挖参热”,华盛顿在其日记中甚至提到他曾遭遇挖参者。费城的一份文件记载说,在1788年,有一位叫丹尼尔·布恩(Daniel Boone)的人在那里卖出了15吨西洋参。
西洋参和皮货一起成了新大陆最早的出口商品。起初这些西洋参贸易都是间接的,西洋参先从北美运到法国或英国,然后转运到中国。第一次中美之间的直接贸易也是一次西洋参贸易,发生于1784年2月,“中国女皇”号从纽约出发,满载着242箱约30吨西洋参开往中国,于8月30日抵达广州,换了200吨茶叶以及丝绸、瓷器返航。在18世纪后期,每年有大约70吨西洋参从美国新英格兰地区运往中国。主要地由于西洋参贸易,在1800年这一年,美国与广州港的贸易额,超过了在1925年与全中国的贸易额。据统计,在1820年到1903年之间,美国共向中国出口了1700万磅西洋参,平均价格大约每磅2.5美元。
这些几乎都是野生参。在当时,西洋参在美国北方各州的森林中随处可见,但是再多的西洋参也禁不住这种毫无节制的狂挖滥采。在1870年代开始,有些美国人开始试验西洋参的人工栽培。西洋参栽培之父一般认为是乔治·斯坦顿(George Stanton)。1885年,他成功地在纽约州种植了150英亩的西洋参。到19世纪结束的时候,野生西洋参的供应实际上也已结束,人工栽培已被广泛采用。从1906年到1970年,美国平均每年出口21万5千磅西洋参,其中只有1951年出口量显著下降,大概是由于朝鲜战争的影响。但是即使那一年,出口量仍然达到7万7千磅。
从1960年代中叶开始,美国农业部开始统计西洋参的出口状况。从1967年到1982年,每年出口量平均增长大约9%。到1983年,出口量开始大幅度上升,西洋参再次成为美国的一种主要出口产品,每年出口量平均增长超过25%,到1994年时达到顶峰,一年出口西洋参237万磅,按金额算,最高的是1992年,达到了1亿4百万美元。但是从1994年起,一方面由于中国引种西洋参获得成功,大约可满足20%的中国市场需要,对西洋参的需求已不完全依赖于进口,另一方面亚洲出现金融危机,美国西洋参的出口也受到重大影响,以平均每年减少大约10%的速度下降。据美国农业部不久前发布的资料,在2001年,美国西洋参出口金额为2514万美元(包括栽培参1441万,野生参1073万),90%以上出口到东亚,特别是香港。
野生西洋参和栽培西洋参的价格可相差数十倍。目前市场上野山参(野生参)价格大约每磅500-600美元,移山参(森林栽培参)价格每磅200-300美元,园参(田地栽培参)价格则仅每磅20-30美元。为了避免野生西洋参也像野生人参那样濒临灭绝,美国政府对野生西洋参的采集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每年由渔业及野生生物管理局宣布哪些州可以采集野生参。
美国是西洋参的最大产量国,有25个州出产西洋参,野生参以肯塔基州产量最高,栽培参以威斯康辛州产量最高,绝大部分的西洋参产自威斯康辛。这些西洋参基本上都供出口,留在国内销售的也以卖给华人为主。近年来由于出口不景气,西洋参商人们也试图开拓美国本地市场,开始宣传西洋参的神奇作用,主要是声称它能增强人的精力,是“能量刺激剂”。在药店、超级市场也可发现西洋参制剂,但销量很小。由于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至今未认可西洋参(以及人参)有任何医疗作用,因此这些西洋参制剂都是做为保健食品销售的。
西方医学界对西洋参和人参是否有医学价值以及有什么样的医疗作用仍然充满了争议。许多研究者只是简单地把中医关于参的疗效的说法视为神话或迷信,另外有些人则试图研究这些说法是否有科学依据。如果参真的有药理作用的话,那么是因为其中含有某种活性物质。参根主要是由碳水化合物组成的(这些构成了参的甜味),与胡萝卜根差不多。从参中提取出来的人参炔醇与从胡萝卜中提取出来的胡萝卜毒素(一种神经毒素)完全相同。民间说人参服用不当,就跟吃萝卜差不多,看来并非没有道理。参根还含有其他多种有生物活性的化合物,在提取、浓缩后表现出药性,但其含量极低,不太可能有重要的作用。参根的化学成分中,有一小部分(不到5%)属于皂甙类,构成了参的苦味。这类化学物质在多种草药、食物(例如橄榄、金瓜、大豆)中也能找到,有药理活性。世界各国的研究人员已花费了几十年的时间试图分离和鉴定出各种人参皂甙,目前已从中国人参中鉴定出了34种。其中一些人参皂甙在单独使用时,似乎和服用整个参根的作用相似,因此现在一般认为参的独特活性物质是其中的皂甙类物质。
人参皂甙主要集中在参根的外层,根须中的含量又比主根高得多,是其数倍,这与传统上认为参根内部比外层、主根比根须药性强的看法恰好相反。而且,参叶、花蕾、果肉中人参皂甙的含量比根部高得多,如果人参皂甙真的是人参的活性物质的话,传统上只用参根入药真的可说是舍本逐末了。传统上认为中国人参的药性强于西洋参,二者当然又都胜于与参同属的三七,但是人参皂甙的含量却倒了过来,以三七最高,西洋参其次,人参最低。整个都乱了套。不过我们必须记住,传统的说法未必有可靠根据,甚至可能是由于错误的根据。例如,中医关于人参性温、西洋参性凉的说法就是源于对二者产地的误会。中医认为产于寒冷地区的东西性温,产于温暖地区的东西性凉,西洋参最早是从广州进口的,因此被当时的中医误认为是南方特产,将其定为性凉药物。实际上西洋参主要产于加拿大和美国北部,纬度与人参产地相当。
有趣的是,国内外对人参皂甙含量的测定差异很大,中国研究者把人参主根中的人参皂甙含量测定为2.2-5%,而欧美研究者的测定结果则大约只是其一半。不知这种差异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外研究者对参的药性的信心的差异。就像以前人参被认为能包治百病一样,现在也有一些研究者声称发现了人参、西洋参有多种药理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都有影响,能提高体力和脑力劳动的能力,降低疲劳度,防治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癌症、糖尿病等等现代世界的种种头号疾病。有一些动物实验、临床试验支持这些说法,另外的一些研究则未能加以证实。现代医学界对人参、西洋参是否有药效已争论了一个世纪,在以后很可能还会一直争论下去。一种被认为能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最大的可能是其实一种病都治不了。中国人对参的崇拜,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因素和文化因素造成的。这种神秘感对于种参业来说,却正是其赖以生存和繁荣的卖点。如果参能够被证实的确有某种疗效,如果参的活性物质能够被真正鉴定并合成,那么种参业可能就要完成其历史使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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