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千中医
批判中医


告别中医中药

张功耀

1879年,浙江儒学保守派人士俞樾发表《废医论》,最早,也最明确地提出了废除中医中药的主张。继之,在我国陆续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对待中医中药的态度。以汪大燮为代表的一派,主张“废除中医中药”;以余云岫先生为代表的一派,主张“废医存药”;以周雪樵为代表的“《医学报》派”,主张对中医进行改良,即推行中医科学化。可是,医之不存,药之何附?可见,“废医存药”不是中医中药的出路。又,中医越是科学化,中医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多,足知,中医科学化拯救不了中医。于是,在知识界的名流中,主张废除中医中药的居多,其中包括严复、蔡元培、章太炎、梁启超、陈独秀、鲁迅、张东荪、蒋梦麟、丁文江等。经过120多年艰难的探索,笔者以为,对待中医中药的正确态度是自觉地与之告别,而不是人为地去废除它。

1 从文化进步的角度看

医学属于科学范畴。凡是科学的东西,都应该自觉地寻求自身的进步。然而,遗憾的是,中医一直没有寻求到一条可以使其进步的道路。1904年开始的中医改良,本想探讨一条进步的路径。可是,这样的探索进行了100多年,却总是事与愿违。中医科学化不但没有为中医中药的未来指明前途,反而更多地暴露了中医中药的缺点。典型的例子是,曾经被中医称为“大补之王”的人参(Panax ginseng,L.),经科学化研究以后,既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营养价值,也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药用价值。相反,却发现了它对于某些疾病(如高血压、便秘、咯血、重感冒、失眠、过敏)的有害作用。进入90年代以来,还有相关文献支持这些结论。为回避这个严酷的现实,另有一些人认为,中医是越古老越可靠,中医的前途不在于科学化,而在于复古。可是,复古只会掩盖中医的缺点,不会给中医带来任何积极的后果。由此,中医走入了一种既不可能科学化,也不可能复古的尴尬境地。

众所周知,中医祖于不立方剂的《内经》和《难经》。在马王堆汉墓中发现西汉古方以前,中医史家常以东汉张仲景著《伤寒论》始立伤寒之方为中医方剂的开始。嗣后,复有河间医生刘完素著《素问玄机原病式》始明温暑,易州张元素传《医学启源》理脾胃,其徒弟东垣老人李杲写《兰室秘藏》讲内伤,张子和以《儒门事亲》攻痰饮,丹溪先生朱震亨以《丹溪心法》究阴虚,至此形成了“中医六宗”。中医史上也还出版过《医林改错》那样的书。这看上去,中医也是不断进步的和求实的。其实不然。中医六宗带有标榜性质,并无实质性的差异。那些自认为可以进行医学纠错的人,自己所犯的医学错误甚至更为严重。

就世界范围看,最古老的医学都是草本医学。笔者曾经考查过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古希腊、古代中美洲地区的医学。将其与中国古代医学相比较,不难发现,所有古代医学都有十分相似的起源。只不过,古中国的草医草药不但晚起于其它文明地区,而且一直没有找到一条自我进步的道路。高春媛女士曾经出版过《文物考古与中医学》一书,其中对甲骨文医学资料总结得比较详尽。笔者阅读后发现,甲骨文中只有一个勉强可以解释得过去的“病”字,却没有一个“医”字,哪怕是不可靠的“医”字也没有。这表明,在甲骨文流行的时代,中国还没有医学。至于立有方剂最早的中医著作,则是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14种医书,其存续年代在公元前193年左右。如果拿它与其它文明地区的医学做比较,中国古代医学的肇始年代,不仅与古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医学形成的反差较大,与古希腊医学所形成的反差也是相当大的。对此,笔者已经指出过,19世纪50年代,法国考古学家在伊拉克发现的由20 000多个瓦版残片组成的《尼尼微医书》,其明确可追溯年代达到了公元前2100年,比夏启王朝立国还要早大约100年左右,比甲骨文的存续年代早大约700年,比马王堆医书早1 900年。古希腊的医学原来以为是公元前8世纪才开始的。但是,由于在公元前16世纪的草纸书中发现了古埃及人使用过来自克利特人的药方,这一证据把希腊医学的历史往前推进了800多年。遗憾的是,如此久远的医学历史文物和文献证据,在中华文明的考古中还没有发现。

直到公元前6世纪,中国可能还没有“医”,只有“巫”。由于中国古代的“医”起源于“巫”,使得中国的“医”一开始就与“巫”搅在了一起。至于中国古代何时才把“医”和“巫”分开,至今没有定论。有人以秦越人(扁鹊)为中国最早的“医”。其依据是《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了扁鹊的一个誓言:“信巫不信医,不治也。”于是,扁鹊成了中医的鼻祖。有考据认为,扁鹊生于周威烈王19年(公元前407年),卒于周赧王五年(公元前310年)。如果这个说法确实,那么,中医鼻祖扁鹊比西医鼻祖希波克拉底(公元前460~377年)小53岁。更有甚者,我们至今没有发现扁鹊有任何医学著作流传后世。《汉书•艺文志》所记载的《扁鹊内经》极有可能是伪托扁鹊之名刊刻的,而且已经失传。希波克拉底则无可置疑地留下了包含53个医学主题的《希波克拉底文集》。要论历史悠久,希腊医学比中华医学的历史更悠久。要论内容丰富,希腊医学比中华医学的内容更丰富。更何况希腊医学在希波克拉底之后,有盖仑(公元2世纪)和阿维森纳(公元9世纪)两次里程碑式的发展。可是,当16世纪化学医学兴起的时候,欧洲人还是告别了他们的祖先遗留下来的草医草药,走上了化学医学的道路。继化学医学革命成功之后,医学在19世纪末又发生了生理医学革命。DNA双螺旋结构发现以后,20世纪的人类正在酝酿一场基因医学革命。在中国,既没有跟上化学医学革命的步伐,也失去了生理医学革命的机遇。医学科学的多次长足进步,在改变人们对生老病死的理解的同时,也改变了社会的文化风貌。可是,所有这些进步居然没有触动中国传统医学的任何方面。因此,从文化进步的角度看,我们有理由告别中医中药。

2 从尊重科学的角度看

许多为“中国古代无科学”做驳斥的学者,总是试图指出中国和西方存在“不同的科学”。这样的假定是虚幻的。衡量一种理论是否属于科学,最简单的判定方式就是看它是否建立了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中医之所以不属于科学医学,就在于它的经验判断和理论陈述都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

有人以为,尽管中医不属于科学医学,但应该有资格被称为经验医学。其实不然!中医的绝大部分概念和陈述没有经验基础。诸如太阳、太阴、阳明、厥阴、少阳、少阴之类的概念在经验世界是不存在的。也有一些概念,表面上看似乎存在某些经验基础,但仔细分析后不难发现,它们脱离经验世界很远。药性的“五味”(辛、甘、苦、咸、酸)和“四气”(寒、热、温、凉)表面上看很有些经验的味道,其实它们不能在经验世界中得到任何解析。另有一些表面上看属于经验世界的存在,但它的描述方式却不具有任何经验性,而且描述也不精确。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医的“脉诊”。这种描述不精确的诊断方法,罗列了14种“有病”脉相,却没有列出“正常”脉相。没有“正常”作参考,又如何能判断“有病”?可见,中医脉诊方法不具备起码的可用来进行排中分析的逻辑基础。

此外,中医也完全不是理性医学。理性科学以完全形式化的推理为特征。表面上看,所有被完全形式化的概念只存在于理性思维领域,远离经验世界。可是,几乎所有的理性概念都具有经验的可还原性。比如,“点”在经验世界是不存在的,但你可以将桌子上的某个位置叫做“点”,你也可以将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叫做“点”,如此等等。遗憾的是,没有任何中医概念达到了这样既高度抽象又可做经验还原的理性思维境界。

为了进一步说明中医的非科学特征,我们不妨以《黄帝内经》中关于水肿病的论述做一次具体的解剖:

“帝曰:其有不从毫毛而生,五脏阳以竭也,津液充郭,其魄独居,孤精于内,气耗于外,形不可与衣相保,此四极急而动中,是气拒于内,而形施于外,治之奈何?歧伯曰:平治于权衡,去菀陈莝,微动四极,温衣,缪刺其处,以复其形。开鬼门,洁净府,精以时服,五阳已布,疏涤五脏,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气乃平。帝曰:善。”

在这段文字中,“平治于权衡,去菀陈莝”所表达的是一个抽象的治疗水肿病人的原则。这个原则把治疗水肿比喻成称东西,只要把蕴积的部分去掉,保持一种平衡,水肿就可以好了。这个原则其实不是什么原则。“肿了的病人要消肿”,实在没有任何深入的趣味。而在如何才能消肿方面,歧伯推荐的“缪刺疗法”却不免使人惶惑。缪刺疗法可见于《素问•水热穴论》。人若有水肿病,可判断为“肾俞积阴”。按照“以左取右以右取左”的缪刺原则,左边水肿刺右边,右边水肿刺左边,一直刺到“见血立已”。可是,水肿病人基本上是左右俱肿或全身浮肿的。如此,如何才能“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呢?至于用这种方法处置水肿病人,会不会出现“以复其形”(消肿)的医疗效果,大概只能由患者的生命去作赌注了。至于“开鬼门,洁净府,精以时服,五阳已布,疏涤五脏”之类的医疗措施,则没有任何明确的操作含义。它是不是巫术,我们姑且不去断言,但至少它为江湖医生施行巫术留下了一个广泛的空间。无可讳言,水肿病曾经是一种难以理解和治疗的疾病。在科学还不发达的古代尤其如此。虽然水肿病被发现得很早,但直到19世纪,英国医生John Blackall 和Richard Bright才将肾源水肿、肝源水肿和心源水肿区别开来。1898年,英国生理学家斯大林(Ernest H. Starling)描述了作用于毛细血管膜的水压力和胶体渗透压力之后,人们才逐步认识到,水肿是因为这两种力的平衡遭到破坏引起的。细胞内外钠离子含量的变化最有可能破坏这种平衡。这也是西药医生劝告水肿病人少吃食盐的科学依据所在。至此,关于水肿的认识才走上了科学的道路。

自从有人类以来,人类就一直在探索着征服各种疾病。在这些探索中,毫无疑问地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但是,当人的认识进步以后,以往落后的认识必然要被更科学的认识所替代,这正如热的运动学说必然淘汰热的物质学说一样。既然我们已经有了科学的医学,那些代曾经发挥过作用,而现在明显落后的医学方法和理论,就必然要遭受被淘汰的命运。

3 从维护生物多样性的角度看

最近20多年来,由于化学药品自身的局限性和广泛被滥用的现实,欧美医药学界出现了一种自然疗法(Natural Therapeutics)的研究取向。古代文明地区曾经流行过的草医(Herbal Medicine)和中国古代所特有的针灸(Acupuncture),受到了这一研究取向的重视。值得指出的是,草本医学并不为中国古代所独有,而是16世纪以前所有古文明中都流行过的医学方法。因此,欧美医药学界推行的自然疗法也不是只参考中国古代的医学记载。此外,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自然疗法研究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与中国古代滥用自然界的恩赐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以对姜的药用价值研究为例,我们可以比较二者的区别:关于姜的药用价值,世界各文明古国的医书中都有记载。而王安石说,姜能“疆御百邪”,明显是过于夸大了,李时珍写作《本草纲目》的时候,辑录了姜的药用价值达44种。但是,经西方自然疗法医药学家核实。目前确认的姜的药用价值只有两种,即对骨软骨炎(osteoathritis)和反胃(nausea)有效,它们约相当于我国古代医书记载的“止呕”和“通关节”。

中医既没有标准化的诊断,又没有标准化的治疗。因此,滥立方剂在中医文献中是一种普遍现象。随便翻开一本医书,往往是一种疾病立有若干个方剂,一个方剂又同时使用了若干种“药物”。尽管保留在各种中医文献之中的“良方”、“验方”、“奇方”、“神效方”汗牛充栋,却都没有切实可靠的临床依据。正由于此,中医方剂的“有效”没有普遍意义。有的“疗效”甚至是非常有害的。其中,将鸦片用于止痛和止泻就是有害“疗效”的例子。虽然西医为了缓解病人痛苦,也从鸦片中提取单体吗啡用于止痛,但在使用上却有严格的规定。其所以做出这样严格的规定,就是因为西医既认识到了吗啡的药用价值,也认识到了吗啡的毒性作用。这种把“有效”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的施治和用药原则,与中医滥用“药物”(下文将论及,它们中许多没有药用价值)资源是完全不同的。

中医立方混乱与它滥用“药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医的“药”是否真有药用价值,从来就没有得到过确证。事实上,中医方剂中的“药”不乏“食品”、“污物”、“毒品”和“穿肠而过的异物”。熟悉中医方剂学的读者也许知道,中药医生遵循君臣佐使、六气岁物、七方十剂、气味阴阳、五味宜剂、升降沉浮、五运六淫、十九畏、十八反的配伍方法进行多味立方。某些“神效”方,可能真正起作用的只是其中的一味或者两味,在立方的时候,却偏偏要开十几味、二十味。笔者在农村习医(中医)时见过的方剂曾多达49味。中医如此立方,模糊了中医药物对于疾病之间的医理关系,同时浪费了许多“药材”资源,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更有甚者,中医通常以“奇特”来追求“奇效”。于是,成对的人形首乌、高山顶上的雪莲、悬崖上的灵芝、房顶上的茅草、灵猫的阴户、老虎的阴茎、猴子的脑髓、沙漠腹地的发菜,如此等等,因为其“奇特”而被视为“药中珍品”。于是乎,越是稀有的动植物资源,遭到的破坏也越严重。因此,从维护生物多样性的角度看,为避免不科学的医药措施继续危害生物的多样性,一切有良知的学者都应该承担起一种文化责任:告别中医中药。

4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

我国古代医学文献几乎一致性地把医学称为“仁术”。其所以被称为“仁术”自然是取它治病救人的蕴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中医关于治病救人的“医理”和“药理”不具备起码的确定性,使得这种“仁术”经常表现出“不仁”的特征。

4.1 装腔作势的医理解释

医学同其它科学一样,本是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知识体系。事实上,人类的疾病本身也是变化多端的。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除了医学尚未认识和解决的疾病外,还会出现一些新型的疾病,2002年底到2003年上半年在世界许多地方流行的SARS就是典型的例子。因此,无论医学怎么发达,人类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都不可能战胜所有的疾病,尤其不能很快战胜那些新型的疾病。

中医则一直漠视这个基本事实。对于中医生所接触的疾病,不管是已经认识的,还是尚未认识的,中医生都要煞有介事地“辨证”和“施治”。不仅如此,中医生还往往要为自己的施治行为做些莫名其妙的医理解释。以下就是例子:

稍微有些科学常识的人,大概不会相信立春时节的雨水可以治疗不孕不育症。但是,唐朝的掌禹锡在《本草拾遗》中记载了这个方剂。李时珍编修《本草纲目》时,在“水部第五卷”进一步地引述了它:“立春雨水夫妻各饮一杯,还房,当获时有子,神效。”尽管李时珍并没有对这个“神效方”做过任何临床统计,却为这个“神效”方做了如下的阐发:“立春节雨水,其性始是春升生发之气,故可以煮中气不足,清气不升之药。古方妇人无子,是日夫妇各饮一杯,还房有孕,亦取其资始发育万物之义也。”大概稍微有些科学头脑的读者,都不会相信这样的医理解释是真实可靠的。

4.2 推行异物、污物、毒物入药

(1)污物入药。尽管没有人确证过将狗屎绞汁口服可以“解一切毒”,治疗小儿霍乱、心绞痛、月经不调、发背痈肿等疾病,但《本草纲目》却在兽部第50卷推荐了这样的方剂。这样的污物入药,在《本草纲目》的水部、土部、服器部各卷中最为多见。(2)毒物入药。中医以毒物入药已经在“中医科学化”研究中得到了不少揭示。其中以滥用矿物,让患者吞服大量的重金属或其它有害成分最为普遍。除中医推荐用来治疗精神性疾病的朱砂、辰砂含汞,密陀僧、禹余粮含铅以外,国内已有临床报道证明,中医成药的天王补心丹牛黄解毒片、大活络丹、至宝锭、紫雪散容易导致肾中毒,甚至双肾萎缩;六神丸、六应丸、喉症丸等,可引起洋地黄样心律失常;云南白药、小活络丸、附子理中丸等中毒可出现口唇麻木、头晕恶心,最终可致心律紊乱以致死亡。值得特别提醒读者注意的是,由于中医入药的方法上相当混乱,不可能指望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所有中医药物进行毒理分析,因此,中医究竟选择了多少毒物入药,至今还是一个未知数。这一点与西医在药品投入临床之前,事先阐明其毒副作用和安全使用建议,是完全不同的。所谓“纯中药制剂,无毒副作用”的正确解读应该是“纯中药制剂,尚未阐明其毒副作用”。(3)异物入药。几乎所有的中药方剂,真正起作用的可能只有一味,甚至所有的药都没有用,真正起作用就是所喝的水。于是,在多味入药的方剂中,“多余”的药物就成了穿肠而过的异物。患者花费大量的钱财购买一些穿肠而过的异物,对患者所造成的坑害是可想而知的。“中医科学化”研究已经证明,即使是“上好的人参”,对于所有的疾病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可见,中医的异物入药是何等的触目惊心!

4.3 以严格的“奇方”追求“奇效”为难患者,并为医生的无效施治开脱责任

古代立方大多凭经验,没有什么理论。16世纪中叶,瑞士医生巴拉塞尔苏士(比李时珍大35岁)根据当时的化学思想,首次指明了草本医学中所使用的药物,真正起作用的是药物中的“精素”。与这种寻求药物内在起作用的“精素”不同,中医立方则通过从药材的选择、炮制和收藏,做出一些严格的规定来追求“奇效”。细辛要水渍令直,蜈蚣要足朱为上,黄精要七蒸七晒,螵蛸要胶于桑树者,上党的人参,川西的当归,齐州的半夏,毒蛇含过的石头,总之,所有中药必须“产之有地,采之有时,制之有法”,才能奏效。此外,还有“不得违越”的剂型规定。甚至熬药用的水,烧火用的柴,都是使中医方剂创造“奇效”的严格规定。这样严格而异的立方不为别的,只为追求“奇效”。显然,这样严格的规定是很难做到的。于是就有“良方易得,好药难求”一说。立方如此严格,见效了自然是“奇方”的“奇效”;如果不见效,当然就是没有“好药”或“真药”了。由此,医生无效施治的责任被开脱得干干净净,而患者为了疾病的好转,不得不按照这些严格要求,跋山涉水、劳民伤财去寻求“真”“奇”的药物。现在我们知道,这些“真”“奇”的追求没有任何医学意义。

由上可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我们同样有充分的理由告别中医中药。

延伸阅读

不能告别中医中药
驳《告别中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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