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千中医
力挺中医 岐黄之声


不得超过1公斤 河北开启中药饮片小包装时代

郭平

记者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中药饮片包装简单随意、导致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情况时有发生的现象,该局要求自2009年11月1日起,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使用规范材质包装,且包装量最多不得超过1kg。

包装:小变化带来质量大提升

9月27日,记者在某企业生产车间采访时看到,一袋袋1kg包装的当归正从流水线上下线,塑料包装上直接显示药品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保质期、储藏、制造商、地址等信息。

该公司韩刚总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塑料袋采用的是有药品包装材料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复合膜,每个成本在0.2元左右,透气性和坚固性都很好。据了解,国家《药品管理法》对中药饮片包装没有做出明确要求,一直以来,企业都选择麻袋、编织袋来包装中药饮片,既不防水防潮,也不防鼠防虫,更不能防止一些不法商贩掺杂使假。

虽然小小的分装看似简单,但因为中药饮片种类繁多,重量差异很难把握,分装工作很难实现机构化,需要全部由手工操作实施。这会使企业增加部分包装成本和一些分装员工。但是规范中药饮片小包装,可使有资质有包装的企业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没资质没包装的、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就会被市场淘汰。”

监管:更有效更有力

“河北有安国这个北方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我们又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大省,中药饮片一直是我们的监管重点之一,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寻找有效办法,加强监管力度。”从事药品市场监管近20年,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骁悍副局长坦言,中药饮片存在诸如检测标准不完善、炮制标准不统一、掺杂使假等监管难点。

刘骁悍认为,中药饮片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首先是大多数中医不能准确识别中药,给假冒伪劣中药提供了生存空间;而一些基层医院为了节约成本,从一些游医药贩手中购买中药饮片;还有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直接从药农手中购买饮片,仿造大企业标签,搞贴牌销售。但根本原因是中药饮片长期以来都是麻袋、编织袋包装,容易造假,出了问题也不容易找到“上家”,这些行为不仅增大了监管工作难度,也给群众用药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近半年时间的调研,一项旨在规范全省中药饮片购销秩序,防止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的规定正式出台,文件中明确了中药饮片包装及标签必须符合的规定。

据了解,这项规定从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之前采购的中药饮片可继续销售至使用完为止,但时间不得超过2010年12月1日。
本页访问量:7293 | 最后更新时间:2009-11-02 18: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