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千中医
批判西医 力挺中医


药害事件不是药企惹的“祸”

傅立波

“医生、患者使用了我们的产品,如果出现了问题,究竟是厂家的责任,医生的责任,还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在3月8日由人民网主办的“声音·责任”医药界“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大鹏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引发与会代表委员的热烈讨论。

“前不久中药注射剂出现了一些事故,社会舆论吵得沸沸扬扬,不仅这个批次,这个厂家,不能生产,甚至所有生产这种产品的厂都不允许生产,这种让药企完全担责的做法很不公平。”李大鹏说。

药害事件,不是药企惹的“祸”。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前不久,茵栀黄中药注射液导致一名新生儿死亡的事件,完全是一起医疗事故,与药品质量没有任何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关彦斌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说:“据我所知,2月份出事的双黄连事件,产品本身并没有任何问题,是青海省大通县一个乡村的卫生所,一个没有职业资格的医生违背了药品使用规定造成的。再比如“刺五加”事件,真正原因是在药品在流通环节被污染造成的,企业的问题是私自更换了标签,但药品本身并没有问题。所以说,整顿医药市场,提高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一定要加大监管的力度,我们完全拥护和赞同,但一定是按法定程序,一定是分清责任,这样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北京有一个医药杂志,曾经设了一个问卷,就三种不合理的处方,在北京选取50个地点进行调查,其中94%的医生没有识别出这个处方有问题,而83.3%的医生是经常在开不合理处方。”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副秘书长牛正乾说,可想而知,如果这些由处方问题导致的药品不良反应,都归结在我们医药企业身上的话,问题很严重。

那么,药害事件究竟谁负责?最终还是要追究到具体的原因上。事实上,造成药害事件的原因有很多,其背后隐藏有多种可能性,比如是药品质量本身有问题,也许是医生处方不合理,也或者是患者个体对药品不适应。

全国政协委员刘革新建议,遇到“药害”事件,有关部门首先必须搞清楚,是因为不合理用药出了问题,还是药品质量本身出了问题;第二,必须搞清楚药品不良反应是不是医务工作者安全用药观念比较淡薄造成的。第三,“药害”事件必须从患者本身开始查,看是否因为不当用药或个人体质造成不良反应。第四,政府部门不能及时统计信息、进行反馈,“药害”事件被捅到媒体上,老百姓盲目地指责药品生产者,这让药企很被动,不利于“药害”事件的良好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董事长方同华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抓紧制定药品的质量控制标准,让药企有统一、规范的标准去参照,出了问题,也能从产品质量上把握。此外,在临床方面,也应该多放行,不要只按照西方的要求去做。

与会代表委员纷纷建议:第一,加强不良反应的监测力度;第二,加快标准化的建设;第三,加大国家和省级对药品滥用检测中心的建设;第四就是尽快建立医师、药师的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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